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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证申办须知
一 申办条件
凡持本人有效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均可办理。
二 类型和功能
每位读者须缴纳借阅保证金100元,办理普通读者证一张,持证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21天,在规定天数内可续借一次。
三 申办程序
1、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2、将填好的《读者卡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
3、交费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
四 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凤翔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还图书,但不能代借图书。
五 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 读者证磨损 不能使用时,可在本馆办证处更换新证,只收取工本费5元。
2、读者证丢失后,请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补证手续。补证需交纳工本费10元,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
3、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
4、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填写《挂失登记表》,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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